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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诉求快速响应 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塑造“新生态”

2023-09-11  来源:安徽法制报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一个地方的法治化水平越高,越能得到各类经营主体的青睐,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就越充沛、越持久。今年以来,围绕上级法院部署,以惠民暖企执行攻坚专项行动为抓手,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加快建立企业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帮助市场主体解难题、渡难关、复元气、增活力,同时创新拒执打击“三部曲”,加大对抗拒、规避执行的打击力度,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为诚信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提档增速 强化涉企执行力度

惠民暖企见行动。针对法院受理的涉企执行案件,田家庵区法院开通“快速通道”,做好涉企执行案件即时立案、快速执行、案款高效发放、完善信用修复等措施,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截至8月15日,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执结涉企案件1539件,执行到位金额2.64亿元。

7月底完成的一起强制腾空执行案件中,执行法官主动出击,“啃”下执行“硬骨头”,为申请人的企业恢复正常生产争取了宝贵时间。该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规定的义务,拒绝搬离涉案房屋。执行法官迅速反应,制定强制腾房方案并联系公安机关、所在社区、搬家公司、开锁公司于7月20日到达现场强制腾房。经过各部门协调发力,当日将涉案房屋强制腾空并交付给申请人,该案执行完毕。

“企业有难题,我们执行就更要有效率。”田家庵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田家庵区人民法院针对涉企执行案件,设立企业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对涉企执行案件中申请人或者被执行人的诉求提供“有人接收、有人办理、有人反馈”的一条龙服务,确保涉企执行案件中,企业的困难和合理诉求能够第一时间得到解决。

善意文明 提升涉企执行温度

“法官,我公司明天要参加招投标,能否尽快将我们的失信信息屏蔽?”8月初,被执行人着急地询问田家庵区法院执行干警。经查,该案件保全后,主债务人名下财产已足额冻结。正值“江淮风暴”惠民暖企行动的关键节点,执行法官为了避免被执行人第二天参加招投标受到影响,立即行动,马不停蹄赶到合肥将保全财产进行了线下扣划,终于赶在当天下班前,按程序屏蔽了被执行人的失信信息。第二天,该公司招投标如期正常举行。

据介绍,因涉企执行案件中,账户冻结、失信信息是把“双刃剑”,既能保障企业履行义务,同时也会影响企业的可持续生产。所以田家庵区法院针对这一实际情况,出台另一项快速响应机制,即对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因融资、招投标等需要请求提供信用修复证明的,即刻进行履行义务情况核实,对于确实完成履行完毕的企业依法及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充分提升当事人的守信获得感,助力社会信用体系良好运行。

今年6月,田家庵区法院执行局将某6层生产楼内的200多台设备就地进行了“活封”,高效完成了一起涉案标的额达1408万余元的民事案件保全。据悉,该案立案后,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线索为被申请人厂房内200多套生产设备。经过走访,法院了解到被保全企业仍在生产经营,如果“一封了之”无疑对企业发展造成致命打击。于是法官通过综合研判制定了实施方案,采取原地查封的形式,让企业能够继续生产,设备继续运营。

“活封”的方式既有工作的灵活,也有为企设身处地着想的温度。今年以来,田家庵区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的决策部署,针对正在生产经营的被执行企业,积极搭建信任桥梁,对机器设备进行“活封”“活扣”,尽力促成执行和解,使企业进入“生钱可还”的良性循环。

打击拒执 加大守护诚信强度

针对执行案件中屡次出现的恶意躲避执行、有履行能力拒不执行等恶劣行为,田家庵区法院强化打击措施,创新拒执打击“三部曲”,开展“预告一批”“立案一批”“打击一批”行动。

发出涉嫌拒执犯罪移送预告书,让犯罪成本预先明了。6月21日,被执行人朱某的门面房大门紧锁,尽管田家庵区法院执行法官多次敲门、联系、警示,始终无人应答。随后,执行法官将一份涉嫌拒执犯罪移送预告书以张贴在大门上的方式对朱某实施了送达程序。据悉,这是针对朱某在一起民间借贷案中私下收取门面房租金,有履行能力却拒不支付法院认定欠款5万元的行为,告知其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执行法官刚回到法院,朱某便主动来电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据介绍,实行涉嫌拒执犯罪预告措施,其实就是一种预防性法律措施,在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从源头上减少了可能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也尽可能减少了对被执行人、案外人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此外,截至8月15日,田家庵区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拒执犯罪线索13件,其中3起案件已经法院审理作出有罪判决,另有3起案件正在审理中。

田家庵区法院对于转移财产、恶意逃避执行等拒执行为,保持坚决打击的高压态势。近日,田家庵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郑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该案经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郑某是法院一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2021年12月,与三和镇政府签订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充及房屋产权调换,三和镇政府支付郑某23万余元,同时郑某选取了一套120平方米的安置房(该房屋已被法院查封)。郑某领取钱款后,从未尝试与法院或者申请人沟通还款事宜。法院经审理认为,郑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法治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田家庵区法院将继续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快速响应解决企业难题,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同时创新打击拒执联动机制,全力营造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的良好氛围,助力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李林 樊婷 张一鸣)

责任编辑:孙天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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